省级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创建专题|夯实保护基础 稳步推进创建——上虞区首次非遗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评估工作启动
为促进上虞区非遗保护传承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推进非遗保护体系建设,提升非遗保护传承能力和水平,同时,不断稳步推进孝德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创建,夯实保护基础,根据《浙江省省级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要求,上虞区首次非遗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评估工作已于近日全面启动。
此次评估工作共涉及上虞区现有市级非遗项目33个,区级非遗项目135个,和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33人,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85人。其中,非遗项目评估指标包括项目保护单位履责情况、传习场所建设及使用、实物收集、基本实践方式保护与传承、代表性传承人与传承基地、项目发展态势、展示展演活动、宣传报道、创新发展等内容,传承人评估指标包括授徒或培养后备人才、展示展演、传播与交流、资料保存、宣传报道、创新发展等内容。
区非遗中心将以实地调研、材料收集、问卷调查等形式对非遗项目和传承人进行评估,其中传承人评估时间为2021年7月至8月,非遗项目评估时间为2021年9月至10月。
自2008年全省开展非遗大普查以来,上虞共普查非遗资源线索60528条,有效线索16114条,迄今已公布六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合计173项,公布六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合计131人。上虞区将以此次评估工作为契机,查短板、补不足,不断完善科学传承保护机制,深化非遗传承与保护理念,并借此进一步扩大孝德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创建的影响力,强化基础支撑,夯实非遗保护基础,为提升保护区整体发展优势作出积极贡献。
上虞区非遗保护中心 沈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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