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文化队伍建设,促进群众文化工作,经研究,决定招聘上虞市文化馆、上虞市文化总站工作人员。现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用人
单位 |
招聘
计划 |
岗位
名称 |
资格条件 |
学历 |
专业 |
其他要求 |
上虞
市文
化馆 |
1 |
音乐
创作 |
全日制本
科及以上 |
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 |
年龄在18—30周岁(1981年9月1日—1993年8月31日出生),热爱群众文化事业,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上虞户籍。(以2011年8月31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
1 |
表演
艺术 |
全日制本
科及以上 |
表演、导演、播音与主持艺术 |
上虞
市文化总站 |
5 |
群众
文化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艺术类 |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9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上虞市人才服务中心(上虞市百官街道半山路27号,教师进修学校内)。
3.报名要求:随带个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复印件(一式二份),近期免冠1寸彩照3张。如委托他人代报的,需出具报名人的委托书和代报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考试形式、时间
考试形式:
1.专业技能面试
专业技能面试除测试语言表达、形象举止外,音乐创作主要测试即兴音乐创作、表演;表演艺术主要测试即兴小品、戏曲表演,节目主持等;群众文化主要测试音乐、美术、舞蹈、书画等专业技能。专业技能面试满分成绩为100分。
根据专业技能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4比例确定笔试人员。
面试时间:2011年10月9日9:00开始;地点:上虞市文化艺术中心(上虞市市民中心二路1号,上午8:00在511室集中)。
2.笔试
笔试人员统一参加上虞市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两门,考试成绩均按满分100分折算。
笔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2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上虞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
3.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专业技能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如总成绩相同,专业面试成绩高者排列在前。
四、体检、考察
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国家人社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考察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体检、考察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实施,同时,对拟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再次审查。体检、考察对象按招考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录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均实行人事代理制。
六、其他规定
1.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招聘报名表》,如遇下列情况的,做自动淘汰处理;已聘用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⑴体检、面试者不能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的;
⑵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范围或条件的。
2.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一般不得低于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一般应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
本公告由上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沈国海
附件:《2011年上虞市文化馆、上虞市文化总站工作人员招聘》
上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