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上虞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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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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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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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文广〔2018〕80号
关于公布2018年度上虞区非遗教学性
传承基地考核结果的通知
各相关学校:
为更好地促进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合理保护和有效传承,充分发挥各中小学校传承基地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中的重要作用,推动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发展,根据虞文广〔2018〕76号文件要求,区文广新局、区教体局联合对上虞区第一至三批共18个非遗教学性传承基地进行了2018年度年终考核工作。考核组根据评分细则,通过资料审核、实地考察和听取传承基地意见,进行了严谨细致地评审。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布。希望各非遗传承基地能结合传承项目特色,创新传承方式,不断扩大非遗基地、非遗项目的影响力,为我区非遗事业可持续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2018年度上虞区非遗教学性传承基地考核结果
绍兴市上虞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绍兴市上虞区教育体育局
2018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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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浙江省文化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绍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绍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绍兴市教育局,区委宣传部、潘立峰部长、章颖芳副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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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室 2018年12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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