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和《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精神,进一步落实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浙江省文化保护工程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充分运用生产性保护方式,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我厅开展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基地申报与评审工作。在各非遗项目生产性保护传承单位积极申报的基础上,经各地文化行政部门推荐,我厅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讨论审核,现决定公布杭州张小泉剪刀制作技艺等56个项目保护传承单位为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基地(具体名单附后)。
希望各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基地制定切实可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规划方案,坚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真性、完整性及核心技艺的保护与传承,实施有利于传承发展的有效方法,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基地成为弘扬优秀民族民间文化、传承历史文脉,促进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有效载体和重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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