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绍兴童谣传人寻访行动的通知
为广泛开展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普及活动,促进民间文学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传播,推进绍兴市童谣的研究保护工作,经绍兴市文广局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绍兴童谣传人寻访行动”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5年1月至4月
二、组织机构
主办:绍兴市文广局
承办:上虞区文广局、绍兴市非遗中心
协办:上虞区非遗中心
三、活动安排
1.报名参考条件:年龄45周岁以上,能熟练运用当地方言;能吟诵当地传统童谣10首及以上,且童谣均以口耳相传的方式习得。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4月15日。
3.报名方式:通过个人自荐、各乡镇(街道)文化站推荐等方式,填写表格,到上虞区非遗中心报名。
4.报名地点:上虞区非遗中心(上虞区百官街道市民大道2路1号,文化艺术中心402)
一首童谣,一场忆境,一段历史。以口口相传为主要方式的童谣不仅是我们的记忆,更是历史的回望。保护、传承、传播童谣,有利于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弘扬,望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毛遂自荐。望各乡镇(街道)文化站工作人员积极配合寻访,挖掘更多的童谣传人,留下更多非遗记忆。
附件1: “绍兴童谣传人”寻访行动报名表.doc
上虞区文化馆(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2015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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