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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文广局关于要求做好2013年度绍兴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基地考核工作的通知
2013/12/12 11:29:57 你是第3628个浏览者 关闭
 

绍兴市文广局关于要求做好2013年度

 

绍兴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

 

传承基地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文广(体)局,市非遗中心:

根据《关于印发<绍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考核办法>、<绍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考核办法>的通知》(绍市文社〔2012〕2号)要求,请各地认真组织做好本区域内2013年度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基地考核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一)绍兴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二)绍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综合性、研究性、展示性、生产性传承基地

    第四批绍兴市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首批绍兴市非遗教学传承基地因公布时间不满一年,不参加本年度考核

二、考核时间

2012年12月中旬之前

三、考核内容

具体参见《绍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考核办法》、《绍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考核办法》

四、考核结果

各区、县(市)文化主管部门成立考核小组,对所属区域的市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基地进行考核,并于2013年12月20日之前将考核结果递交绍兴市文广局。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其中,年度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比例不超过15

联系人:张彩霞,联系电话:85086920,邮箱:276166174@qq.com

附件1:2013年度绍兴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考核结果表

附件2:2013年度绍兴市级非遗传承基地考核结果表

                     绍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3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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