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文广局关于要求做好2013年度
绍兴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
传承基地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文广(体)局,市非遗中心:
根据《关于印发<绍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考核办法>、<绍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考核办法>的通知》(绍市文社〔2012〕2号)要求,请各地认真组织做好本区域内2013年度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基地考核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一)绍兴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二)绍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综合性、研究性、展示性、生产性传承基地
第四批绍兴市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首批绍兴市非遗教学传承基地因公布时间不满一年,不参加本年度考核
二、考核时间
2012年12月中旬之前
三、考核内容
具体参见《绍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考核办法》、《绍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考核办法》
四、考核结果
各区、县(市)文化主管部门成立考核小组,对所属区域的市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基地进行考核,并于2013年12月20日之前将考核结果递交绍兴市文广局。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其中,年度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比例不超过15℅。
联系人:张彩霞,联系电话:85086920,邮箱:276166174@qq.com
附件1:2013年度绍兴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考核结果表
附件2:2013年度绍兴市级非遗传承基地考核结果表
绍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3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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